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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精神壓力。當張先生上門要求南京新科退貨時,對方卻置之不理。在東方衛報記者的協調下,雙方終于達成一致,由南京新科退還38000元貨款。
肌電變電動,“假肢”也有假?據張先生反映,他是南通如皋的居民,2003年11月因不慎造成左上臂毀損,無法治療,后經南通市中醫院骨科一位醫師的介紹于術后一周與南京新科假肢矯形器公司聯系安裝假肢,該公司聲稱所推銷的主要是高科技微電腦的假手,是由人體肌電神經控制的,抓拿有力。11月26日,由該公司的一位業務員帶路從如皋到南京市新科假肢矯形器有限公司訂貨、打磨。事先,業務員向其介紹的是是價格為36360元的肌電假手。到了公司以后,另一位楊經理又極力推薦53000元的肌電假手,稱后者比前者運動速度有大幅度提高。在楊的推薦下,張先生咬咬牙選擇了53000元的肌電假手,*后定價為50000元。按公司的要求當日付給公司5000元定金。**讓張先生感到不解的,當其要求查看該公司已經成功安裝并達到其所宣傳效果的病例時,對方總是以種種理由推脫,只是讓看碟片和廣告冊里圖片宣傳資料。12月5日,負責張先生業務的周姓業務員通知:“假肢已做好,盡快去公司安裝。”由于家庭困難張先生2月9日才湊足錢去公司。到公司后,負責安裝的一位王科長在替他安裝后總是叫記下口令手動操作,當時張先生很不能理解,沒有等王科長講完,就反問道:“當初你們稱微電腦假手是由肌電神經控制的,現在卻是靠殘肢觸按手臂筒里面的按鈕在產生假手動作,這不是機械操作嗎?”南京新科自始至終只給張先生看廣告冊里面的圖片,沒有詳細的說明。一氣之下張先生返身回了如皋。隨后的幾天,公司的業務員反復打電話并到如皋催促張先生回公司安裝。感覺上當受騙的張先生稱,花了這么多錢買來的東西不實用,家里經濟條件已經不能承受,逐向業務員及公司領導提出換個價格稍低的電機(假肢貴賤主要在于電機,電機人人通用,手臂筒、手皮因人粗細,長短而異)再去安裝。公司領導當場回復:“不好換。”
保押金,無奈之下“上一當”12月3日,在村委主任等人的陪同下,張先生再次來到了南京新科假肢公司。公司楊經理稱,給予張先生*大的優惠,價格定為47000元,保修期由3年延長為5年。而張先生卻要求換低檔次的電機,公司一口咬定“不換”。在陪同人員的勸說下,考慮到自己已經與公司簽定了“假肢安裝合同”,如果違約需要付違約金,而且5000元定金也打了水漂,無奈之下只好把這臺假肢買下安裝。事情遠沒有就此結束,安裝后雖經反復訓練,但張先生總感覺實際情況與公司宣傳的大不一樣,絕不是“活動自如,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切菜、騎車、寫字這些宣傳中的承諾都變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訂貨時,公司的楊經理稱:”為其安裝的假手能抓拿5000克重的東西。“廣告圖冊上顯示:能雙手端一盆子東西,單手提一張木方凳或雙手提一張木椅子。同時特別要求不要拿大于1000克物品。加上假肢臂筒不透氣,連續使用一、二個天,張先生的殘肢皮膚就生出濕疹,痛癢難受。張先生接連向新科業務員反映,對方只回答無能為力。不甘心“被騙”的張先生為了了解產品的真實情況,經朋友介紹聯系了上海德林假肢公司,公司的技術人員只看了一眼,就肯定地告訴張先生“你被騙了!”原來,南京新科公司給張先生安裝的只是電動機器手,與張先生自己所要求安裝的微電腦肌電假手不管在質量還是價格上有著天壤之別。此時,張先生才發現四萬多元買回的東西竟然連份說明書和合格證都沒有。安裝假肢結束時,張先生向公司楊經理要“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及“保修單”。當時楊稱,等春節后讓業務員帶來,直到今年9月份,張先生再三催要“三證”,公司才應付著寄了一份“電動假肢使用說明書”,其余兩證至今仍沒有下落。
新科辨稱,同行對手從中作梗南京新科假肢矯形器公司的王總表示,公司完全是合法經營,相關手續很完善。張先生是受公司同行較有實力的競爭對手鼓動,才產生退貨念頭,公司的產品因為有其特殊性,是需要量身定做的。公司當初是完全按照張先生要求安裝的,不存在張先生所說的欺詐。可能是當初張先生對自己的要求沒有說清楚,加之對假肢的期望值太高造成的誤解。張先生稱公司夸大宣傳完全是子虛烏有,公司沒有義務為患者提供成功實施后的假肢病友,通過公司的安裝前的示范就可以看出效果的,如果張先生很較真此事:公司也會考慮提供成功實施假肢并達到我們承諾急宣傳冊中效果的病友。價格問題公司完全是根據我們行業規范的指導價格進行的,是有根據的。至于用條款進行約定,完全是出于同行競爭的無奈之舉。談到“三證”問題,公司李經理解釋道:“由于行業的特殊性產品除重要的零部件外,其余的都是根據患者量身定做后組裝的,根本不可能有合格證,但我們的重要的零部件都是有合格證的,這一點工商部門調查此事時已經來檢查過。”李經理稱如果對于產品質量有懷疑,也可以進行到質量監督部門進行檢測。公司作為一家正規的誠信經營的企業一定會積極配合。目前,東方衛報記者受棲霞消協的委托,在南京新科假肢矯形器公司的配合下,于昨日前往如皋張先生處處理此事。經記者多次調解協商,雙方*終達成了協議,新科公司同意張先生退貨,收回假肢,退還貨款38000元,雙方在東方衛報記者的見證下,簽定了協議。“果然是捍衛老百姓的權益!”張先生及其家人對本報的辦報方針極為欽佩,同時對記者的大力協調表示感謝。見習記者 黃晟 東方衛報記者 郭曉松(編輯 晨光)